经营行为构成要素
可以用几条标准来衡量购买塞浦路斯房产是否构成经营行为,从而决定塞浦路斯房产销售者应缴纳所得税还是塞浦路斯房产资本收益税。
这十条标准是:
• 交易物
• 所有权期限
• 交易频率
• 补充工作
• 销售环境
• 销售动机
• 成本融资方式
• 所有人知情
• 购买方式
• 销售收益情况
资本收益税计算方法
本国资本收益税费采用固定税率(20%),针对由销售境内不动产、或抛售本国企业股份(该公司并未上市且拥有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征收。因此业主是否拥有居住权并不重要,房产的所在地才是决定性因素。
资本收益等于销售收入减去原始成本、额外支出和与该房屋直接相关的免税支出(如贷款利率和广告费等),同时还要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某房产是在1980年之前买下的,那么其成本应为该房产截至1980年1月1日时的市场价值。
税额减免
这些免税政策只适用于个人(而不是法人),可减少或免除应课税收益。每人在一生中只可享受一次免税,且其出售自有房屋收入在85,430欧元以下。
免税标准如下:
• 出售不动产收入:17086欧元以下。
• 农民出售农用地收入:25,629欧元以下。
• 出售自有住宅收入:85,430欧元以下。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至少五年内(再次转手则需十年),该房屋只由业主自己使用。
2. 这五年(或十年)期间可以有间断(如业主出国等)。
3. 业主将其作为住宅使用。
4. 其占地不得超过1,500平方米。
5. 如占地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业主须为超出部分额外缴税。
6. 如业主将其闲置了1年以上,则无权享受免税政策。
其他免税项:
• 三代以内血亲间互赠房产。
• 因死亡而导致的转让。
• 出于教育或慈善目的将房产捐赠给本地政府或塞浦路斯境内的其他慈善机构。
• 赠予企业之房产:企业股东须为捐赠者家属,且在转手之日起的五年内不与该家庭脱离亲属关系。
• 家族企业赠予之房产:该企业所有股东须为亲属关系,且该房产之前也是通过赠予的方式转手。受赠者需保留该塞浦路斯房产至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