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移民法,获得美国绿卡的人一旦离开美国一次性超过半年年,或者累计超过1年,将被取消绿卡身份,但如果确实需要离开美国这么久该怎么办呢?答案是申请回美证。
一丶什么是I-327(回美证)
回美证是一份可以证明你没有意愿放弃美国绿卡的法律文件,他一般允许你在离开美国两(2)年(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内,都可以不需要再申请其他签证就可以入境美国。
回美证主要是可以提前防止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生:
1丶如果绿卡持有人在美国以外的地方(如中国)一次停留或者连续居住了超过一年以上,那么,严格法律意义上来讲,你的绿卡已经是因超期而无效;
2丶如果绿卡持有人在美国以外的地方(如中国)是常住国住半年以上,就算是离开美国的时间少于1年,也会被认为你已经放弃你的绿卡身份。
一般而言,回美证的请假理由包括以下的理由和例子:
A. 需要在外国工作,特别是为美国的海外企业工作;
B. 身体原因,需要在海外长时间治疗;
C. 需要在海外长时间照顾亲人,比如年迈的父母。
1丶申请文件
申请回美证,需向移民局提交I-131申请(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一般而言,申请者打算离开美国国境前,需提前递交这个申请。
此外,需要申请人在美国国境内提交I-131申请回美证。如果本人已经离开美国,I-131的申请会被美国移民局拒绝,因为I-131的表格规定,递交该表格的前提是绿卡持有人本人在递交表格时,其本人是在美国国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