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劳工证规则对各项劳动力市场测试的时间要求,雇主必须在提交美国劳工证申请之前的180天到30天之间,进行劳工部要求的规定招聘活动。招聘活动开始之後的第30日,是最早可以提交劳工证申请的时间,劳工证申请必须在规定招聘活动开始之後的180天之内提交,否则招聘活动过期失效。
根据劳工部20 CFR §656.17(f)的规则,PERM的规定招聘程序必须包含:
1. 在所在州工作就业信息系统上发布30天的招聘信息(Job Order),并保存发布的开始日期和结止日期的文件记录;
2. 雇主必须在该职位所在工作地点有普通发行量(General Circulation)的报纸上,刊登两次周日版的工作招聘广告,并保存报纸上招聘广告的文件记录;
3. 普通发行(General Circulation)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而劳工部也一直也没有对此给出具体的标准乃至符合标准的报纸名单,其目的是让最多的美国人有机会看到招聘广告。在现实的操作中,稍有不慎,很容易就导致劳工部对劳工证申请的审查AUDIT。
4. 如果职位所在工作地点是属於没有周日版报纸的偏远地区,则雇主必须选择在当地有最大发行量的报纸上招聘广告;
5. 如果招聘的工作是一份专业工作(所有有学位要求的EB-2申请和大部分EB-3申请,即不包括技术工人),PERM规章要求雇主必须选择以下选项中至少三种方式,在之前提及的时间内进行招聘活动(至少一项活动应在申请提交前30日内进行):
(1) 招聘会;
(2) 雇主的网站;
(3) 除了雇主网站以外的招聘信息网站;
(4) 校园现场招聘会(通常针对不要求工作经验的职位);
(5) 通过贸易或专业协会等组织;
(6) 私人招聘公司;
(7) 带有奖励性质的雇员推荐计划,如果其包含确切的招聘信息;
(8) 在校园就业办公室发布招聘广告,如果该职位要求一定学位,但不要求工作经验;
(9) 当地报刊,或者与该工作相关的报刊杂志;
(10) 广播或电视广告。
招聘广告必须包含的内容为:
1. 公司名称;
2. 应聘者送达工作申请的方式;
3. 职位描述;
4. 职位所在地理位置;
广告招聘是PERM劳工证申请最重要而且最关键的环节,技术性很强。稍有偏差,可能导致劳工纸申请被拒。
如果劳工部认为招聘活动有偏差或者是因为随机的抽查,可以要求特案审查(Audit)。雇主需在收到劳工部发出审查信的30天内,向劳工部回复,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据。如果雇主未能在30天内递交要求的相关证据,劳工部不但会拒绝此美国劳工证的申请,劳工部甚至还有可能要求以后(最长2年)雇主需在其监督之下进行其它劳工证的招聘活动。
美国劳工证申请程序形成以来,劳工部已经制定了一套非常复杂的操作方式,因此对不同渠道的广告方式有不同的要求。尽管在通过因特网提交申请的时候不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但雇主需妥善保存所有的招聘活动和面谈的文件,在申请提交后的五年内保留全套文件,以备劳工部的抽查或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