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9年以来,越来越多人反应美国的EB1A项目审核更加严格,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EB5排期的停摆,所以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项目的申请数量骤然上涨,这就导致移民局不得不更加认真、仔细核实申请者的申请资格以及相关的案件材料,今天就来谈一谈关于杰出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
美国联邦移民官员在审理杰出人才案件的时候,均会根据现有的移民法律以及移民局内部指导规章进行审理,主要包括:移民和国籍法、联邦法律汇编、审裁官现场作业手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政策手册、政策备忘录等。同时,为了能够提高审批的效率,更加规范操作流程,还统一制定了I-140全国标准,简称SOP,以保证无论管辖的范围如何,申请者都能够得到一视同仁的处理。
据悉,在美国的国籍法以及美国法典的对应条款当中,具备杰出能力的外国人需满足:该申请者在艺术、商业、教育等领域当中已经有广泛的证明文件,证明其获得国家范围或者国际上的成就奖项;该申请者未来在美国会继续以其杰出能力进行工作;该申请者进入美国将实质性利益美国。
为了能够证明自己符合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基本要求,其实提供的证据并不需要过于杰出,相反这些材料应该是显而易见展现出个人在领域当中的贡献是符合资格的即可。尽管在美国的移民法规定当中,某些条款经常重复使用,例如:奖项、文章等,但完全有可能在该项目当中提供单个证据就足够了,另一方面,即便大家提交了大量的证据文件,也并不能百分百证明自己符合杰出的资格,并不代表每一个都包含足以证明个人资格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各位申请者的个人杰出能力要显而易见,言简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