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杰出人才项目适合申请的人群属于科学、艺术、体育、商业、教育等领域当中的杰出人才,他们的到来对于美国政府来说必定是百利而无一害的!而且移民政策当中也明确说明,eb1a申请者符合十项标准当中的任意三条就具备了申请的资格,但是只要具备了三项就一定会被批准吗?
首先,大家可以明确一点,满足十项标准当中的三条并不一定意味着申请会百分百获批,因为单独依靠这些证据并不足以证明申请者属于政府认可的人才,而且像是企业家、高级管理层的申请者,他们一般还需要符合知名机构的重要领导职务、媒体报道、薪资高过同行等方面的条件,如果是医生或者教授等人员,论文、书籍、协会/机构等评判标准也会成为主要的申请条件。
申请美国杰出人才项目,有两个评判标准,一种为申请者属于全球知名的杰出人才,并且获得过诺贝尔奖、奥斯卡奖等国际上知名的奖项,另一种则是申请者符合政策规定当中的十项标准任意三条。十项标准包括:国际性奖项、专业协会会员、被主流媒体报道、担任评委、原创性贡献、出版书籍、艺术展览、领导角色、较高收入水平、商业性成功。
基于以上这些申请要求,美国的杰出人才项目并非高不可攀,而且也并不仅适用于著名的成功人士、高净值人士,只要你在自己的行业当中有着较高的成就就已经具备了申请的资格,只需要准备充分的资料加以辅佐,证明自己会为美国带来实质性的利益即可。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某些申请者已经符合十项标准当中的三条,但是依旧会面临被拒签的风险,尤其是那些准备自己DIY申请eb1a,并没有委托专业移民公司的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