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观念重是中华民族的特点,到海外生活之后想把父母、子女乃至兄弟姐妹都接到一起的人很多,因此美国团聚移民的优先级别和其它常见问题就不得不了解一下。
亲属赴美是有一定的优先级别的:
第一类优先(F1)公民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类优先(F2A)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第二类优先(F2B)绿卡持有者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第三类优先(F3)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类优先(F4)公民的兄弟姐妹
了解完优先级别之后,还需要知道担保人可不是想当就能当,还要担负起一定的责任:
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联邦贫困线收入的125%。其正确的计算方式是担保人全家人数加上被担保人所得的人数总和,与联邦政府所规定的同样人数家庭的贫困线收入相比所得的百分比。
在获知被担保人领取贫困公共福利时,提供这种福利的政府组织或其他任何有关机构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或强迫偿还该笔福利。担保人必须同意服从联邦或州法院对有关的法律诉讼所作出的度司法判决。法律追诉有效期为10年。
即A为B提供“经济担保”,是法律上有效的合同,若B没有经济能力,需要政府提供福利,则政府就有权找A偿还。
已婚绿卡的持有者也可以申请父母团聚吗? 绿卡持有者不能为父母申请,只有公民拥有这一权利。
关于排期:
很多准备为父母申请绿卡的人都会有一种圆满的想法,打算在帮助父母申请绿卡的同时,也为与父母住在一起的兄弟姐妹一起申请绿卡,这样就可以全家同时登陆。对于公民为亲属申请绿卡来说,只有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这三类直系亲属是不需要等待排期的,其他种类的亲属关系都需要排期。即使兄弟姐妹尚未成年,并且在中国和父母住在一起,也不可以和父母一起移民,他们只能作为亲属移民第四类(公民的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这类的排期距现在大约有12年时间。
对于想要到美国实现团聚的人们来说,移民局规定的是比较具体的,总体来说公民的权利明显要大于绿卡持有者的权利,绿卡持有者的所有亲属想要和担保人在大洋彼岸汇合,只有优先级别的不同,都必须要等待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