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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负担”美国移民改革法案正式实施,对这类申请人几乎没影响!

2020-02-24 1784

从去年开始,特朗普出台的“公共负担”美国移民改革法案事件就闹得沸沸扬扬,从新规出台到紧急叫停,经历了一波三折,1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最终以5:4通过了特朗普政府要求解除“公共负担”新政禁止令的上诉,允许正式实施新政。


美国移民改革法案


于是1月30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正式宣布,从2月24日起,除伊利诺伊州,全美将执行“基于公共负担理由不予受理的最终规则”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 final rule。

 

官方称,这项法律旨要求外国公民必须依靠自己的能力以及他们的家庭、资助者和他们所在社区的私人组织的资源取得成功,避免外籍人士申请移民造成“公共负担”。这意味着,未来移民局将根据国会法律的要求,调查移民申请人的年龄、健康状况、收入、教育程度和技能等多种因素, 一旦判断申请人“曾经有”或“未来有可能”成为公共负担,将可能成为被拒绝绿卡、签证或进入美国的理由。

 

最终版“公共负担”被重新定义为:在2020年2月24日或之后,在36个月内共接受福利超过12个月,领取一项或多项特定“公共福利”的非美国公民。

 

那么,“公共福利”包括哪些?

1. 任何维持收入的现金形式福利,例如补充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

2.贫困家庭临时协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 -TANF;

3.粮食券SupplementalNutritional Assistance Program-SNAP;

4.大部分形式的医疗补助Medicaid,21岁以下的个人及孕妇或产后60天获得的福利除外;

5.部分住房补助、长期护理。

以上几乎影响到了移民在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医疗、食物、住房等,据初步估算,新规每年将直接影响约120万申请人,其中包括已经在美国境内的50万左右移民群体。

 

新规适用于哪些签证的申请?

不论是移民类申请还是非移民类签证,在申请时也都需要证明“在美国居留期间经济上要能够自给自足、不会成为公众负担”:

1.B类签证、E类签证、F类签证、H类签证、L类签证、O类签证。

2.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在递交I-485身份转换时,也需要证明。

3.所有在美国申请身份延期、身份转换的非移民类签证。

 

也就是说,除了在36个月内共接受福利超过12个月的非美国公民,若申请人是非全日制学生、有移民局工作许可但不能证明目前有工作;或有疾病需要就医、无法工作,但又没有私人医疗保险的,极有可能会被移民官认定为“公共负担”。

 

其实自川普上任以来,移民美国条件就开始逐步提升。随着“公共负担”政策出台,我们不难看出,美国未来将更青睐于那些高收入、高学历、高技能的移民群体,而通过亲属、婚姻关系的移民以及低收入移民,将被拒之门外。因此,这项政策生效之后对优质移民几乎没有影响。

 

而EB-1A申请人本质上就属于美国政府青睐的优质移民!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是其他签证都没有的,这类申请人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就可以直接递交移民申请,如果被批准,不需要排期,很快就可获得绿卡。而且人无论在美国境内或境外都可递交申请。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难,很多人其实比自己想象得更优秀。我们曾帮助过众多国内建筑师、个体企业家、影视剧制片人以及公司高管等成功办理EB-1A。随着美国移民改革法案的正式实施,预计之后会有更多申请人涌入EB-1A,这条快速通道正在逐渐变窄,还在犹豫不决的小伙伴要抓住当下,早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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