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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美国L1签证之前,你需要了解一下这些常识

2019-04-23 2227

美国L1签证,简单来说就是工作签证的一种,拥有这类签证并不代表成为了美国移民。主要适用人群是在美国拥有分公司的大型跨国公司的工作人员。


对于这类签证而言,主申请人是员工所在的跨国公司,签证的受益人是外籍员工。


美国L1签证


在为员工申请L1签证的三年内,必须在为其申请签证的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的时间,并且必须是连续的。受益人所在的机构和在美国的分公司必须是有字母公司的关系。


什么样的公司符合美国L-1签证颁发要求

根据移民法给出的定义,满足合格的公司要求的具体条件有如下几条:


1合格的公司关系


合格的公司关系(Qualifying Relationship) 为员工申请L1签证的跨国公司名下必须有至少两个及以上的机构或公司,其中有一个必须是在美国的分公司,另一个是在境外的机构或者是公司,除此之外,这两个公司之间必须要符合在美国移民法中规定的合格的公司关系,有很多关系都是符合这个要求的,比如姐妹公司、办事处等。目前有很多的大型跨国公司内部机构很复杂,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和专业的律师联系。


2正常运营


一般来说,很多大型的、众所周知的跨国公司都很容易证明这一点,我们这里所说的正常运营就是公司可以系统地、不断地生产产品或者是提供服务。但是如果是就职于一些不太有名的小公司或者是公司成立的时间比较短,在证明公司正常运营的过程中,就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用于证明就职公司具备申请L-1签证的资格。 


3业务必须切实的、可行的

这条要求公司的业务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的,不要求一定是涉及贸易或者是经济的行业,也可以是一些非盈利的组织、宗教或者是慈善机构等,只要是可行的、切实的就可以。


如果受益人是被派遣到美国去筹备新的分公司的建立,申请人不需要证明美国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但必须证明在美的新公司满足以下要求 


1.受益人的雇主需要提供证明,在美国的新公司有充足的办公场所;  


2. 在申请L1申请之前的三年之内,受益人需要有至少连续一年以上的时间在该公司的境外公司担任高级经理或者是行政主管的岗位;


3.L-1签证批准后的一年内,新公司的业务将会发展到有能力为L-1签证受益人提供所承诺的经理级高管职务或行政主管职务。(但使用-1B签证则不受此条约束)。 


对于总公司的注册资产或者是经营的规模等,美国的移民局并没有太多的要求,对于公司的审查,主要考察的是公司经营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就是境外的分公司是不是真实存在的,是否在正常地开展业务的经营,以及受益人在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工作性质是不是管理性的,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才可以通过审查,让员工正式拿到美国L1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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