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小编向大家介绍下申请人需要提供雇佣证明的几种情况:
A.申请留学签证时,如果申请人未婚没有工作经历,那么需要提供父母的雇佣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有工作,那么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的雇佣证明。
B.申请探亲访友、旅游、商务考察短期签证时,需要提供申请人的雇佣证明。
C.申请189类独立技术移民,190类州政府提名\担保类技术移民,489类偏远地区州担保\亲属担保技术移民时,需要提供申请人的雇佣证明,特别是在申请职业评估时,雇佣证明撰写的专业程度直接关系到职业评估结果的成功与否。
实际上,除了经常提到的A、B、C三点之外,还有很多情况需要提供雇佣证明,暂且不论。
其次,大家需要了解什么是雇佣证明,雇佣证明需要包括的要素是什么,撰写雇佣证明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作为一名在出国行业潜水多年的资深文案,现将这些文案写作技巧的“干货”奉献给大家。
1.雇佣证明,就是为了证明申请人的工作情况的文件,一般包括的文件有:①工作证明、②在职证明、③推荐信、④工资流水、⑤劳动合同、⑥社保文件、⑦工资税单、⑧工资单。
2.在撰写工作证明\在职证明\推荐信时,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工作起止时间、申请人的职务、工作的性质是全职还是兼职、每周的工作时间(每周工作至少38小时被澳大利亚政府认定为全职工作;如果持有澳大利亚学生签证,则每周工作至少20小时被澳大利亚政府认定为全职工作)、工作地点要写清楚,最重要的部分是关于工作职责的撰写,特别是在本文提到的申请技术移民签证及职业评估时,提名职业的工作职责是否包含了澳大利亚移民局的官方要求已经成为考核的重点了。
众所周知,418新政,澳大利亚移民局砍掉了216个职业,但我们常见的热门职业还是被保留下来了,如:marketing specialist (ANZSCO 225113)依然属于移民职业。
这里我以提名职业是marketing specialist (ANZSCO 225113)举例为大家说明:
某客户的工作单位是北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职位是售楼员,为了满足移民申请条件,把提名职业确定为市场营销专员marketing specialist,客户DIY自己撰写工作了工作证明,结果评估申请未通过,究其原因,客户的工作职责并没有涵盖澳洲移民局的官方要求,见下图所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职业分类(2013年,1.2版本)。
市场营销专员marketing specialist的职责重点在于如何使用营销手段、营销策略来推销产品或服务。它不一定直接做销售,而是通过一系列营销活动把产品或服务销售的更好。换句话说,marketing specialist的职责是marketing而不是sale。明确这一点,工作证明的撰写就会符合职业评估的要求了。
最后,关于已经辞职的前单位,或者已经倒闭关门的前单位,这两种情况的工作证明应该怎么出具?由谁来出具?针对这个情况,应该以前单位的领导或者同事的名义来写一封推荐信证实申请人以往的工作经历,落款处署上证明人或者叫推荐人的名字,并留下证明人\推荐人的联系号码。
总之,一份好的工作证明能提高澳大利亚技术移民申请的成功率,签证申请的成功率1看文书材料2看背景电话调查3看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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