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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务院公告:4月移民排期新鲜出炉

2016-03-12 1603

美国国务院(DOS)本周三(3月9日)公布今年4月签证公告,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各类别“绿卡最后批准排期”均有移进,以EB-3类移进幅度最大(2个月又15天)。递交申请排期方面,亲属移民及联业移民均原地踏步。

绿卡批准排期

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及港澳台申请人同步前进,各类别移进幅度在21天到45天不等,具体如下:

F-1类:移进45天,由2008年8月8日来到2008年9月22日
F-2A类:移进1个月,由2014年9月22日移进到2014年10月22日
F-2B类:移进24天,由2009年5月22日移进到2009年6月15日
F-3类:移进37天,由2004年10月15日移进到2004年11月22日
F-4类:移进21天,由2003年7月1日移进到2003年7月22日

至于职业移民的“绿卡批准排期”,对港澳台申请人来说,EB-3类(专业技术劳工及其他非技术劳工),排期前进46天,来到2016年2月15日,其它类别仍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除EB-1类及EB-4类维持有名额外,其余各类移民排期都有不同程度推进:

EB-2类:前进1个月,由2012年8月1日移进到2012年9月1日
EB-3类:前进2个月15天,由2013年6月1日移进到2013年8月15日
EB-3类(其他非技术劳工):前进1个月,由2007年2月1日移进到2007年3月1日
EB-5类(非区域中心及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前进10天,由2014年1月22日移进到2014年2月1日

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去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从4月的递件排期表来看,港澳台申请人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各类别均原地踏步。职业移民方面,港澳台申请人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自上个月终于大幅移进且最多移进7个月后,4月所有类别又回到原地踏步。

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 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 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 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 EB-5: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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