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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产购买者需知及合同的签订细则

2016-12-10 2338

在购置澳洲房产时签订规范的合同是必不可少的,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在发生纠葛时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购买澳洲房产者有权通过专业律师严格要求澳洲房产开发商和澳洲房产中介代理遵守规范。

1、原始资料:您所购房产的地点、面积、历史上曾经在这块土地上发生过各次交易的卖主的姓名,贷款的机构。

2、政府出具的计划信息,其中包括土地的使用用途,即是否可以当作为民居,或可用于经商或可再开发。

3、房产是否还有贷款,各项开销,比如市政税﹐水费等。(澳洲房产税费支出)

4、政府出具的建筑限制建筑许可,是指过去七年中针对任何新建或改建项目所下达的。

5、其它附属协议:与该房产有关的与它人的协议﹐例如房产周围的围墙方位、面积、高度﹐以及是否允许你再在属于你的房产范围内建你需要或可能需要的附属建筑物等。

以上各项资料在澳洲大部分地区称为"卖主声明(Vendor'sStatement(orSection 32))"。在新南威尔士,也认定为"售房合同(Contract of Sale)"的一部分。这份声明,买主的房产代理必须为您提供。卖主和房产代理为所提供的数据必须保证其正确和详尽,这是澳洲房产法律所规定的。

合同的正文

1、当然必须明确标定价格;

2、成交日期(即你已认可交付给你的房产完全符合合同中的规定,你愿意拥有该房产并全额支付购房款之时);

3、动产(属于你在购房时合同中标明的可移动的所购房产内包含的所有财产,如窗帘、电器设备配置等)

4、特别要约或规定:如您的贷款条件、方式(澳洲房产贷款相关)。房屋质量要求的特别标准。以及一切在最终成交前。卖方责任范围内应做到的事。

5、合同中必须没有任何对购房者或使用不利的内容。

6、售房合同中必须详细载明您认为应该归入购房权益的附带设施和相关用具,比如附属设施中的活动铁皮房子等。当您对一切都满意而且资金的进入已获书面批准,合同方可签署。

合同一式两份,每一方都在自己的售房合同文本上签字。然后是"交换合同",卖主持有您签字的合同文本,您则持有对方签字的文本。照理一旦双方都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就不能更改了。但澳洲法律还规定有一个"冷静期",如按昆士兰州政府规定,所有住宅交易都强制性规定有一段考虑变动的期限,其时间是从购房者与销售商或发展商签订合同并收到合同当天起算共五个法定工作日。在这个所谓的冷静期,买家要取消合同可以完全不说明任何理由,甚至就是因为买家突然改变了主意。当然在这五个工作日内买房者也可以提出合同修改内容,如果合同对方不同意或不能修改,那就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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