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职业移民分为3类。与其他两个项目相比,EB-1A杰出人才移民适用于更广泛的人群。对申请人的年龄,语言,教育程度,工作经验,业务背景等没有严格的要求;无需先获得offer,并且处理周期很短(最快只有15天)。因此,如果您想移民美国,EB-1A是当之无愧的首选。
对于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许多小伙伴对该项目有一些误解。今天,我们将针对一些常见的误解“解答问题”,以期帮助您更加了解EB-1A优秀人才移民。
误区1:只有那些获得诺贝尔奖和其他奖项的人才能申请
美国当然欢迎获得诺贝尔奖和其他国际奖项的世界顶尖人才。但是,这些人才毕竟很少。美国EB-1A旨在吸引来自各个国家的杰出人才。关于卓越的定义,美国已经给出了10个标准,只要满足其中至少三个标准即可。
误区2:提交的证明材料越多越好
一般来说,足以满足上述十个项目中的三个,并且它是最能突出其亮点的材料。如果为了追求数量而准备大量的证明材料,一方面,这将增加自身的材料制备的难度和时间,减慢总体进度;另一方面,如果材料质量不好,还将给审理中的移民官员留下不好的印象。因此,可以说EB-1A申请人最终不是“以数量取胜”,而是“以质量取胜”。
误区3:如果您没有获奖,就不能申请
是否获得奖项并不是判断您是否满足EB-1A申请要求的唯一标准。例如,成功获得批准的IT技术专家,医生和古玩鉴定师没有获得任何奖项。他们成功的关键在于根据申请人的情况量身定制的移民文案,突出申请人对行业的贡献以及撰写个性化的推荐信。
误区4:在美国提交申请更容易成功
对于EB-1A申请,美国移民局审查的重点是申请人是否足够杰出,所提供的辅助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并不需要申请人的居住地或是否在美国。
误区5:在EB-1的3个类别中,我只满足1个类别的申请要求
在EB-1杰出人才移民的三类中,适用人群其实是会存在重叠的。换句话说,一些优秀的人才可以同时满足多个类别的应用需求。例如,EB-1A和EB-1B都包括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而商业领域的一些杰出人才同时具有EB-1A和EB-1C的资格。如果适合申请的类别不止一个,则取决于申请人要申请的类别,还是根据专业移民文案的建议选择最佳的类别。
误区6:在提交EB-1A申请之前,您需要获得美国雇主的offer
申请人不需要从美国雇主那里获得邀约就可以提交EB-1A申请,并且移民官员也不会以邀约作为判断申请人是否杰出的依据。
看完以上常见的关于EB-1A的理解误区,你有没有豁然开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