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赴美拍摄一个商业娱乐项目,可以申请I签证吗? 不可以,I签证适用的赴美活动内容必须有明确的新闻性。签证官将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出行目的是否为信息传播,工作内容是否与新闻采编相关,以判断申请人的媒体签证申请资格。
静物摄影师也必须申请I签证赴美工作吗? 静物摄影师也可持B-1签证赴美拍摄照片,前提条件是其不接受来自美国的薪酬。
I签证是否需要面签? I签证需要在领事馆预约面签。
I签证允许停留的期限 I签证停留期限:在I签证持有人入境时,边境海关官员会签章Form I-94并注明停留期限,如果需要在该期限上申请延期的话,需要提交Form I-539。
I签证允许配偶陪同赴美吗? 如果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签证主要持有人留美期间前去陪伴或团聚,可申请I类签证。如果配偶和/或子女没有与签证主要持有人一起在美国居住生活的计划,只是利用假期探访,也可以申请针对游客的(B-2)签证。配偶和家属不得以I签证的身份在美国工作。如果配偶/家属希望在美国工作,必须申请相应的工作签证。
什么样的媒体人符合此类签证要求? 媒体签证主要面向赴美短期工作的“外国媒体代表”,这其中包括新闻、广播、电影或出版行业的核心从业人员,例如记者、编辑、摄制组成员以及其他类似职员。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总部位于美国境外的媒体组织中担任职务,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简而言之,要申请媒体签证,申请人必须负责信息传播类工作,即职责与新闻采编和现场报道相关。申请人的工作是否符合媒体签证要求将由签证官来判断。媒体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示例: 参与新闻事件或纪录片拍摄的外国新闻媒体主要雇员 参与制作或宣传电影的媒体成员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媒体签证:拍摄影片材料必须用于信息或新闻的传播。此外,拍摄资金的主要来源和渠道必须在美国境外。 根据雇佣合同提供服务的记者。这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根据雇佣合同的要求,通过信息或文化媒介围绕海外产品开展信息或新闻传播工作,以满足商业娱乐或广告用途之外的目的。请注意,此类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雇佣合同。 独立制作公司的雇员,并且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 在美国广播电视网络、报社或其他媒体的海外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工作的外国记者,并且专程为外国观众赴美报道美国新闻事件。 经过核证的旅游局(由外国政府承担全部/部分管理、运营或资助工作)代表,其职责主要是传播本国的旅游资讯,并且不满足A-2签证的申请条件。 技术行业信息: 美国相关组织的雇员,其职责是传播技术行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