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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加拿大经验类移民CEC的“工作经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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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经验类移民除了是留学生移民加拿大的重要方式,它还适用于在加拿大境内持有临时工签的申请人,包括LMIA/PNP/ICT工签、国际流动项目以及其他类别开放工签。

 

CEC的核心要求是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加拿大全职工作。因此工作经验是非常重要的申请条件,本文将对这一要求进行重点解读。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移民局要求的“3年内有1年加拿大工作经验”中的“3年”,指的是在获得ITA邀请前的3年,而不是入EE池前3年。

 

举个例子,如果说你是在入池前3年开始从事一份合格工作,但3个月后辞职,直到半年后又入职工作了9个月,申请时是离职状态,这种情况是不合格的;但如果在入池前第3年连续工作12个月后然后辞职至今,虽然也不满足CEC的要求,但是符合FSW“申请前10年内连续工作1年”的条件。

 

那么关于这1年的加拿大工作经验,有哪些要求呢?

 

事实上,移民局并没有要求你工作经验的连续性,但前提是建立在两个重要原则的基础上:第一,前后不连续的工作必须属于同一个NOC;第二,前后不连续的工作虽然符合CEC的入池标准,但不能得到加拿大境内工作加分。

 

此外,关于在加拿大的工作经验,移民局虽然没有对薪资的要求,但却对职位有一定要求,必须是NOC 0/A/B类职位才能申请,而且自雇、未经授权工作,以及在全职学习期间的工作均排除在CEC工作经验之外。

 

而留学生们最关心的专业对口问题也不必担忧,CEC并不强制你的工作经验必须与所学专业完全一致,但最好不要差距太大。因为如果相差太远,移民官会怀疑工作真实性,毕竟雇主招聘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希望雇员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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