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洲移民局内政部表示,从2018年9月3日起,澳洲雇主担保移民186,及澳洲雇主担保移民187签证,将实施新的政策,即凡是在提名和签证阶段拒签的申请人,如果对拒签结果存有疑问,可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文件至“雇主担保项目管理部(简称ESPM)”寻求解释和回应。邮件地址为 Sponsored.Skilled@homeaffairs.gov.au 。以下为9月3日起生效的澳洲雇主担保移民新政的详细内容。
澳洲雇主担保移民项目管理部将对186和187的提名和签证申请的拒签结果给出回应,但仅限于以下两类情况:
1. 拒签结果还没有被提交至澳洲行政上诉审裁处(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
2. 申请人已经提供了详细的证据文件,或理应不被拒签。
雇主担保项目管理部ESPM列出5种情况,分别列为N1-N5,在给ESPM写邮件时,需按照这5种情况的标题格式写,具体包括:
(1)拒签理由是由于没有提供某种文件,而实际上已经提供。邮件标题格式为:N1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2)移民局要求提供补充文件,并给出截止日期,但还没到截止日期就给出了拒签决定。邮件标题格式为:N2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3)申请人要求撤销申请,但移民局还是给出了拒签决定。 邮件标题格式为:N3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4)由于第三方不利信息导致拒签,但是移民局还没有要求申请人解释就直接给出拒签。邮件标题格式为:N4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5)没有经申请人同意,移民局就撤销了申请。邮件标题格式为:N5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除了上述内容,澳洲移民内政部对于雇主担保移民新政还做了如下解释:
1.ESPM没有义务回应尚在审理中的申请,并且不会对回应时间和结果做出时间限制。
2. 如果获得ESPM的支持,并不意味拒签结果将被重新审理。
3. 申请人遭遇拒签,仍需考虑申请AAT上诉。
自今年3月,澳洲内政部对于雇主担保移民的申请,只要是没有一次性上传完全所有申请材料,便有较大概率被拒签,签证官有权利不要求补充申请文件便直接给予拒签决定。一时间雇主担保移民申请的拒签率直线飙升,也导致了AAT上诉申请数量随之大量增加,澳洲内政部推出ESPM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增加一个缓冲,一方面解释拒签的原因,另一方面降低AAT审理的压力,然而这项政策说穿了,即便拒签不合理,移民局也不会因此自动重新审理,还是需要申请人提起申请AAT上诉。
在这项政策出台后,申请者如果时间不紧急,或者不确定自己是否能AAT上诉成功,不妨先递交ESPM,如果得到支持,那么再申请AAT上诉多半容易成功。
如果时间非常紧急,且不在乎AAT的上诉费,并有足够的理由质疑签证官拒签错误,完全可以直接申请AAT上诉。
澳洲雇主担保移民的这项新政策,出台的原因是由于通过186,187申请移民的申请者越来越多,造成了AAT上诉部门工作量飙升。这也意味着,以后通过186,187移民将会越来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