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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移民陷劳工种族歧视又一例:塔州酒店克扣华人薪水

2018-05-28 3221

近期又发生一例针对华人澳洲移民的劳工种族歧视,澳大利亚一联邦巡回法院法官裁定,两名持澳大利亚临时签证的华裔马来西亚籍工人因为他们的种族被塔斯马尼亚的一家酒店经营者故意剥削、支付低薪及受到歧视。公平工作调查专员首次针对澳洲移民种族歧视诉讼的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结果,令这位前酒店经营者被处于总共211,104澳元的罚款。这一事件被形容为对持457签证的外来工人进行剥削的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


澳洲移民

 

关键看点

457签证的厨师每周工作六天,并且工资比应该支付的少20,550澳元

持配偶签证的厨房帮工工资比应该支付的少8,775澳元,并因工作繁重而辞职

前酒店经营者因这对夫妇的种族而歧视他们被罚款211,104澳元

 

在此案中,申诉专员证实,在2014年前拥有塔州东海岸斯堪门德海滩度假酒店(Scamander Beach Resort Hotel)的张叶长(音译Chang Yen Chang),以不同的工资水平对待马来西亚雇员卢可胡(音译Kien Hoong Loh)和刘佳永(Kah Yoon Low)夫妇,比对待澳大利亚员工少支付他们28,000澳元。

 

法院认为,作为总经理,张叶长利用了这对夫妇的脆弱及语言技能不佳,违反了公平工作法中有关种族歧视的规定,强迫他们无薪工作额外时间,并且没有记录他们的工作时间。

在为期四天的听证会上,有证据表明,这对夫妻的华裔种族背景和马来西亚血统是张先生及其公司歧视他们的实质性和操作性原因

 

法院在聆讯中获悉,张先生利用他与这对夫妇共同的华裔文化背景,称他们为一家人,以向他们施压,让他们为他努力工作。

 

张先生否认了这些说法,但芭芭拉·贝克(Barbara Baker)法官发现张先生及其公司有意地决定对待这对马来西亚夫妇与其他雇员不同。

 

张先生很清楚自己有义务向他们支付他们在相关条款下的权利,因为他们来自马来西亚,并且是华裔澳洲移民,而被占便宜了,贝克法官说。

 

贝克法官发现张先生从马来西亚招募员工的部分原因是他知道马来西亚人会接受一周六天的工作,他知道在马来西亚通常工作六天或七天

 

公平工作调查专员娜塔莉·詹姆斯(Natalie James)说,该案凸显了剥削澳大利亚外来劳工的隐性种族歧视,这是非法和完全不可接受的

 

法院在这件事上的判决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专挑外来劳工剥削是严重的非法行为,将面临重大的处罚。

 

我们正在积极寻求消除这样一个神话,即向海外劳工支付一笔低于澳大利亚使用的最低合法工资标准的低于预期的工资水平是可以的。

 

公平工作委员会将这对马来西亚夫妇的情况与另外15名高加索种族和澳大利亚公民的临时工的处理情况进行了比较,在那些例子中,[经营者的]违规行为被要求进行处罚。

 

然而,法院获悉,张先生雇佣的高加索族裔的工作人员不需要工作很多小时,并根据酒店业薪金水平被支付最低工资、加班费和额外费用。

 

卢先生于2007年通过马来西亚的一家报纸招聘广告被雇佣,张先生的公司以457技术工人签证为他提供赞助,以担任酒店餐厅主厨一职。

 

劳工被欠逾8000澳元

法院获悉,卢先生被要求每星期工作六天,有时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达到57小时,他经常在餐厅午餐时间开始时工作,直到餐馆在晚餐后打烊为止。

 

卢先生的年薪为45,240澳元至46,280澳元,法院裁定这不足以支付他应得的周末、公众假日、晚班和加班费的补贴,少支付的款额达20,550澳元。

 

他的妻子刘女士获得了配偶签证,并在餐厅担任厨房帮工,她被要求每周工作3551个小时。

 

刘女士每周获得446澳元至594澳元的固定收入 -- 约为她应得的一半 -- 导致她在四个月期间内少获得了8,775澳元。

 

刘女士告诉法庭,她在发现工作量过多后辞职不做了。

 

张先生被罚款35,099澳元,他的公司雅尼达有限公司(Yenida Pty Ltd)被罚款176,005澳元。

詹姆斯女士说,她的办公室将要求对那些种族歧视和低薪支付的[人及公司]进行处罚,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庭行动。

 

根据公平工作法,公平工作调查专员可对雇员因怀孕、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或年龄受到歧视展开调查该法案还包括调查针对身体或精神残疾、婚姻状况、家庭或照顾者责任、宗教信仰、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歧视。澳洲移民在遇到种族歧视问题时,可利用该法案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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