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人选择了州担保类的移民项目,那么在其对应的澳洲绿卡申请条件之中,比较常见的一条就是“有在本州真实居住的意愿并做出承诺”,如果违背承诺呢?例如:拿到澳洲491签证后,去其他州生活工作会有什么后果?是否对转永居有影响?
所谓“承诺”更类似于一种君子协定!
各位申请人对州政府所做出来的承诺与签证并没有太大实质性的关联,因为这是与州政府达成的一种协议,申请人需要表现出愿意在本州内工作、带来贡献,州政府才会愿意提供,但貌似没有条款明确说明了申请人离开担保的州就会被取消签证资格。所以说真实意愿、居住承诺这些字眼,在很多人看来是一种君子协定,一个承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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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情况的更改都必须告知移民局!
相关条款8578之中也明确给出了说明,如果申请人的任何信息有所更改,都必须在14天内告知移民局,如果被抓到违反条款,后果也包括取消签证。因此建议选择了州担保项目的申请人,莫要轻易违背承诺,铤而走险所带来的后果可能并不是皆大欢喜。
491签证的8579条款是什么?
8578-Must notify of certain changes:如果签证持有人的住址、邮箱、电话号码、护照信息、雇主地址、上班地址发生了变化,那么签证持有人必须在14天内通知移民局。
最后,提醒各位申请人,在了解澳洲绿卡申请条件以及相关政策之后,若选择州担保类项目,尽量向自己愿意长久定居的州政府发出申请。对移民项目感兴趣的朋友,如果想知道自己申请澳洲移民项目的性价比,可以添加:immiknow111,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