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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已在加拿大 可境内申超级签证

2017-12-22 6610


针对广受中国移民关注,已持短期探亲签证来到加拿大的父母及祖父母,能否转成“超级签证”(Super Visa)的问题,移民部发言人布朗(Bill Brown)昨日答覆指出,人已在加拿大境内,且入境已获一次停留有效期6个月的父母及祖父母,不仅可申请转成“超级签证”,还可不必回到原居地,直接留在加拿大境内申请。
至于人已在境内的中国父母及祖父母是否需要重做体检的问题,布朗说明,如果当时申请一般探亲签证时所缴交的体检仍然有效,即以有效的体检文件申请即可,不需要再做另一次体检。移民申请要求的体检文件通常有效期为一年。
体检文件仍有效可免重做
父母及祖父母移民申请轮候时间长达6年、8年,几年前移民部即不断建议,想及早前来加拿大团聚的申请人,应该改申请一般探亲签证,并表示会尽量对已申请移民的父母及祖父母,给予10年多次,每次最长停留半年的签证,后来也确实有不少来自中国的父母,改拿一般探亲签证,到加拿大与子女团聚,协助照顾孙子,享受天伦之乐。
这些已在加拿大的父母及祖父母,本来还庆幸自己能拿到一般探亲签证,但现在看到移民部后来推出“超级签证”,一次允许可以停留时间长达2年,是自己手上签证的4倍时间,难免心中不平衡,纷纷要子女打探如何让自己的一般签证,也能转成停留时间更久的“超级签证”。
移民部发言人布朗说,持一般探亲签证的人士,在停留时间到期后,原本需要离开加拿大,回到原居地才能申请,但移民部对人已在加拿大,且持6个月有效停留时间的父母及祖父母,特别给予通融,允许他们可在境内提出申请,只需要将申请寄到阿省的“案件处理中心”即可获得受理。
境内申请寄阿省办理
此外,对于现在申请“超级签证”,但准备在两年到期后延签的申请人,届时需不需要重做体检的问题,移民部说,有关“超级签证”延签的申请细节还在研究当中,会在合适时间公布,因此目前还无法答覆有关问题。
延签6个月可要求重做体检
人已在加拿大,且持有停留有效期6个月探亲签证的父母及祖父母,不必回到原居地,即可向移民部位于阿省Vegreville的“案件处理中心”(Case Processing Centre)提出申请。
阿省移民部“案件处理中心”的住址为:
CPC Vegreville
Visitor and 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
6212-55th Avenue – Unit 303
Vegreville, AB
T9C 1W1
以过去移民部处理申请人各类签证延签的经验来看,移民部对再延签6个月,或以上的申请,是可要求再重做体检的,但对“超级签证”的要求是否会放宽,则要等移民部公布,但他认为,需要体检的机会比较大。
另外,也有申请人问到,与父母及祖父母同住的未成年子女,是否也能申请“超级签证”,移民部的答覆是,“超级签证”只限移民的父母及祖父母,其他需要同行未成年子女,需要另外申请探亲签证,无法申请“超级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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