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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新西兰生活后,产假该怎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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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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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作为新西兰一项固有的社会福利政策共分为五个类型,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能享受到这项福利,本文就来说说这五种产假的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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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护理人假

第一护理人包括:待产或刚生完孩子的女性,待产或刚生完孩子的女性的伴侣,非生育母亲(领养或代孕)或其伴侣。如果生育母亲或者其已获得转让产假的配偶对6岁以下的孩子有照顾、教育、抚养之责任, 第一护理人可以享有最高22周的第一护理人假,且必须是一次性休完。如果父母已经休了一段时间的产假或者其他类似的假期,则不能享有第一护理人假。

 

2.特殊假

除了其他育儿假,怀孕的准妈妈还可以休最多10天的无薪特殊假,用于怀孕相关的事项。

 

3.配偶假

配偶或伴侣如果满足6个月的雇佣条件,则可以休一周的无薪配偶假;如果满足12个月的雇佣条件,则可以休两周的无薪配偶假。

 

4.延长假

延长假的长短取决于父母是否满足了6个月或12个月的雇佣条件,满足条件的夫妻或伴侣之间可以共享该假期,可同时也可分开休。满足12个月雇佣条件的父母可以最多休52周的延长假期,满足6个月雇佣条件的父母可以最多休26周的延长假期。

 

5.协商假

如果你不符合产假条件,也可以和雇主协商假期。该假期是无薪假期,可在孩子出生前3个月或在成为第一护理人的14天前提出休假,但雇主也可因为工作安排等原因拒绝休假请求。

 

那么,该如何满足雇佣要求?

 

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前或正式成为第一护理人前,为同一位雇主以每周至少工作10小时的标准工作满6个月,则该父母满足6个月的雇佣要求。但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前或正式成为第一护理人前,为同一位雇主以每周至少工作10小时的标准工作满12个月,则该父母满足12个月的雇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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