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先赴美后拿绿卡!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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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1签证本质上是一种非移民性质工作签证,适用于美国境外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有两种类型,L1A与L1B。
L1A类别
L1A跨国公司经理人签证(高管)适用对象:美国境外企业赴美国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等),强调的是申请人管理职能的高级性。
居留期限:签证首次申请的有效期为1年或者3年,到期后可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请,L1A签证居留期限最长累计不得超过7年。有效期到期后,L-1A签证持有者必须离开美国至少1年以后,才可以再次申请新的L1A签证。
L1B类别
L1B跨国公司专业员工签证(专家)适用对象: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的具有一定特殊专业技能与知识的关键性人员,强调申请人的技能不能被轻易替代。
居留期限:签证首次申请的有效期可长达3年,到期后可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请,最多批准2年,总共在美国居留的时间最多为5年。
L1签证的持有人及其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像L1A签证持有人申请EB1C绿卡无需美国劳工部审批,且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可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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