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存在一些常见的误解。希望大家不要被误导。
只有获得诺贝尔、奥斯卡才能申请?
虽然获得诺贝尔奖、奥斯卡奖这样的国际性大奖能够直接证明申请人的杰出才能,但并不是申请EB1A的唯一条件。如果没有获得如此知名的重要奖项,也可以通过证明自己符合十项标准中的三项来满足杰出人才申请标准。
必须在获得奖项的基础上递交申请?
获奖虽然是一个重要加分项,但并不是认定申请人属于优秀人才的唯一标准。有些申请人的杰出才能不一定通过奖项来体现,可以通过其他方面来证明,如发表的论文、媒体的报道、领导的项目等,移民局并没有规定申请人必须获奖才能申请。
由雇主提出申请能增加通过率?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EB1A杰出人才移民对申请人没有劳工证方面的要求,可以直接递交移民申请。获取劳工证是一个耗时且费力的过程,而且EB1A本身并不需要雇主担保。即使没有雇主支持,申请人也可以独自递交申请,并且移民局从未明确规定由雇主提出申请能增加通过率。
EB1A十项标准都是哪些?
1. 获得过国际或国内重大奖项: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或其他在专业领域内的重要奖项。
2.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这些协会的会员资格需基于杰出成就,而非仅支付会费。
3. 媒体报道:在专业领域内被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4. 担任评委或评审:在同行评审中担任评委,或在专业领域内担任评审。
5. 原创性贡献:在专业领域内有原创性贡献,如发明、新理论等。
6. 学术期刊文章: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过学术文章。
7. 展览或展示:在专业领域内举办过作品展览或展示。
8. 领导地位或关键角色:在组织中担任领导职位或关键角色。
9. 高薪或高报酬:在专业领域内获得高薪或高报酬。
10. 商业成功:在表演艺术领域取得商业成功。
对于有意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人士来说,了解这些澄清和注意事项是非常重要的。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该注重材料的质量和真实性,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