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项目,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满足其中的至少三项即可申请,那么这十项标准我们应该如何权衡呢?有哪些是不可或缺的呢?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在本领域获得过原创性贡献
原创性贡献其实有两个判断标准:
第一:贡献是申请人本领域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同一领域,是不可以的。例如申请人是IT技术员,在马拉松方面拥有杰出贡献。如果以IT技术员的身份申请,那么马拉松方面的成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贡献必须是原创且重大。原创的意思就是之前没有过的,重大的意思是这个贡献必须对本领域产生了重大贡献。当然不是说所有申请人EB1A项目的人都必须要有非常瞩目的成就,现阶段只要申请人通过本领域实践发现一种理论或者技术,该技术极大节省了成本,并且获得了很好的应用,对本领域起到了重大的贡献即可。感兴趣的伙伴可以通过进行评估。
这种重大的原创贡献不但是指科学性或学术性的,还包括艺术性、体育或与商业相关的。对于与自然科学领域相关的申请人来说,相关的证据材料是比较客观且容易体现的,如专利、软著、部分原创的学术文章等。而对于人文科学、商业类、教育类的申请人来说,比如新的商业理论、商业项目、创新管理方式、市场营销方式(同理教育类)等原创贡献的证据。
申请人是本领域重要协会组织的会员
如果申请人仅仅是本领域协会的会员,是不足以满足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协会会员的标准的。申请人的会员资格必须是因为他在本领域内做出了杰出成就,由国际或者国家级专业人士评选认可的。
申请人在享有盛誉的组织担任领导或者关键角色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第八项领导力是权重比较大的一项,也是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领导力要求的重点有两个:一是组织或机构属于信誉卓著、高声望的;二是申请人在其中发挥领导性或关键性作用。如果申请人在享有盛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者小组的关键角色都可以证明其满足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领导力的要求。
上面是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项目十项标准中比较重要的三项,但不是说其他几项不重要。美国EB1A项目是非常灵活的,没有硬性的标准,如果想要知道自己是否适合EB1A项目,可以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