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美国EB1C移民的两个关键点一定要清楚!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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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C移民专门是为跨国企业高管设立的一条通往美国的捷径,只要在美国有企业并且运营超过一年以上,在海外企业的高管可以通过此种方式移民美国。
EB1C是继EB5投资移民之后,近几年来又一个受企业家们青睐的移民方式,不过申请EB1C移民有两个侧重点大家一定要清楚,这样会有助于你移民申请成功率更高。
重点一:
在美国的公司,也就是申请人的雇主一定要有给申请人支付薪酬的财政能力,移民法规定,美国公司可以是海外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母公司等,必须保证海外公司有经营业务,有正常的连续,系统的商品或者服务,美国公司必须要经营1年以上,且正常运营。
美国公司需要达到移民局的要求,就要符合这3条标准:
1、美国公司的净收入不得少于受益人承诺工资。
2、美国公司实际雇佣了,而且已经在支付给受益人所承诺的工资。
3、美国公司当前的净资产不少于雇主对受益人承诺的工资,净资产是指当前资产减去当前负债的差额;
重点2:
就是对跨国企业高管也就是申请人的管理能力有要求,申请人的管理能力和管理职责高于L1的高管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管理并控制公司内部其它监督管理或专业部门的工作。
2、进行日常运营的决策工作,一线的前台的经理并不能因为其管理职能就视为移民法上的“管理能力”,除非被管理的职员是属于专业员工。
3、如果受益人不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其职务应当是公司内部的高级职位,管理公司内部某些组织部门等;如果受益人直接管理其他员工,那么受益人应该有权聘用和解聘员工。
以上就是申请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关键点,两项总结来说就是,一是“跨国”企业,二是对“跨国高管”的定义,也就是要求,并不是普通的管理者就可以申请的,是有架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