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无疑是世界第一移民大国,每年有几十万人移民到这里。然而对于中国人来说,比较适合的除了团聚移民就是职业移民。在职业移民类别里,不需要雇主担保和劳工证的只有EB-1、EB-2(NIW)和EB-5。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美国EB1移民。
美国移民EB1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 EB-1,简 称EB-1)而EB1其中包括三种类型:
*EB-1A 杰出人才;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EB-1C 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EB-1A
根据EB-1A相关移民法规的要求,这里提到的专业领域包括五个,分别是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
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
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頂尖人物之一,并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移民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而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贡献。
EB-1A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诺,申请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移民。当然,美国雇主也可以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EB-1B
EB-1B要求申请受益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获得来自美国终身教学职位或永久性研究职位的聘用信(Job Offer), 通常这类聘用信来自于美国的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
但也可以是来自于私人公司雇主。但无论是谁,都必须为申请受益人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
2. 申请受益人至少有三年的相关教学经验或者研究经验;
3. 在该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际性认可,有一定的国际性知名度;为满足国际性认可和知名度的要求,相关移民法规给出六项标准,要求至少满足其中两条:
1. 在学术领域因杰出成就获得荣誉或奖项;
2. 有重要协会组织会员的身份;
3. 有媒体对本人及其工作的报道;
4. 曾在本人专业领域参加审稿或评审、评委工作;
5. 对本行业领域做出原创重大贡献;
6. 在专业、主要行业期刊或主流媒体发表过学术文章。
EB-1C
EB-1C类别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其要求如下:
1. 在过去的三年中申请人必须是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 (如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 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来美后必须是从事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工作;
2. 美国雇主公司必须是在美国境内和境外国家有正常的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和系统的商品或服务;
3. 美国雇主公司必须已经在美国境内运营一年以上,为申请受益人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呈请人,但无需办理劳工证。
以上就是对美国EB1移民三种移民类型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对三种类型都有所了解,没准哪一种就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