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EB-4签证的宗教人员都包括哪些? EB-4宗教绿卡申请人必须是一个宗教派别的成员, 可以是牧师及相当于牧师级别的神职人员,如教会的执事或副主祭、基督教科学派的信奉者、神父、救世军的负责人员,以及履行相当于牧师职能的其他不同宗教的相似神职人员。 在宗教领域,以宗教为职业或应召献身于宗教事业的专业神职人员,如教授、图书管理人员等。 该类人员必须拥有美国大学文凭,或同等的外国大学文凭。 美国职业移民EB-4申请人还可以是在宗教领域,以传统的宗教功能活动為职业的神职人员,如诗班的领唱者、礼拜仪式主持人、传教士、宗教心理辅导者、宗教翻译、宗教广播员、宗教医院/健康服务机构里的神职工作者(如果他们从事常人的医护工作,如护士, 则不在此类)。但不包括宗教机构中的世俗工作人员,如文书人员、维修工、清洁工、集资人员等。献身于宗教事业的神职人员,他们通过起誓或其他表达方式志愿终身奉献于其信仰的教派,如和尚、尼姑、修女、修道士等等的神职人员,也可申请宗教移民绿卡。
取得EB-4签证后,需要多久之内登陆美国? 取得签证后6个月内须前往美国。
申请的是EB-4移民,但拿到绿卡后不想继续从事宗教方面工作了,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EB-4是一步到位绿卡,并且移民法没有限制EB-4绿卡持有人的职业。
EB-4签证可以带配偶和子女一起申请吗? 申请EB-4宗教人士移民的外籍人士配偶及21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以一起申请移民美国或者调整身份。
EB-4移民申请可以和I-485同时提交申请吗? EB-4宗教人士移民不允许递交移民申请的同时递交调整身份申请,也就是说,外籍人士必须在I-360申请获批之后才能递交I-485表格申请调整身份。
EB-4宗教人士移民是否需要申请劳工证? EB-4宗教人士移民申请中无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只要有相应的宗教机构如教会、寺庙接纳,即可直接向移民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