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优秀人才移民项目介绍 -immiknow
美国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Second Preference EB-2)简称EB-2。
EB-2移民申请包括三个次类别:
1.具有高学历的专业人才(EB-2A);
2.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才能的人士(EB-2B);
3.国家利益豁免(NIW)。
适合以下4类人才申请:
(1)拥有美国硕士学位(外国同等学历),和美国雇主offer;
(2)拥有美国学士学位(外国同等学历),美国雇主offer,以及有五年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人;
(3)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人;
(4)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能够作出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特殊才能人才)。
EB-2 职业移民的申请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需要走PERM劳工证申请程序,即EB-2A和EB-2B;
第二种是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免除PERM劳工证申请程序的国家利益豁免(NIW);
第一种和第二种同属于美国EB-2职业移民,是同级子类别的关系。
同属EB-2职业移民申请,PERM劳工证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的区别在于,前者要求美国雇主在永久地雇佣一个外国员工,在此之前先登广告招收合格的美国工人,在招不到合格的美国工人的情况下,方能为外籍员工递交永久移民美国的申请。而国家利益豁免,即NIW,申请人无须雇主支持,外籍员工可根据自身的成就和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而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移民美国。
EB-2(除NIW)的特殊情况
美国移民局针对特定职业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不经过传统的PERM劳工证审理流程的情况下直接申请EB2(除NIW),雇主现在可以直接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劳工证申请,省去了劳工部的审查程序。
两组职业被列在劳工部和移民局都认可的Schedule A中:第一组包括注册护士和物理治疗师,第二组则包括在科学或艺术(除表演艺术外)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以及在表演艺术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该政策适用于2024年4月10日之后递交的新申请。
EB-2优秀人才移民申请条件 -immiknow
EB-2A类--高学历专业人才Advanced Degree--需要美国雇主offer,雇主申请劳工证
高学历是指具有美国硕士(或以上)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学士学位加上五年专业工作经验,将等同于硕士学位。注意,这一要求是工作职位的要求,申请人本身拥有高学历并不一定就能申请此类。“专业人才”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如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等。
EB-2B类--在科学、艺术或商业的领域有特殊才能Exceptional Ability--需要美国雇主offer,雇主申请劳工证
指在科学、艺术和商务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和杰出人才(EB1)相比,这一分类对申请人的成就要求较低,具备全国性声誉即可。同时适合不具有高等学位,但从事专业性工作至少10年的人申请。要符合这一类别,申请人至少要有超过普通人的特殊才能,并且有一定的成就才可以。
满足以下任意三项要求:
1. 从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的奖项;
2. 有至少10年全职工作经验的证明;
3. 专业执照或证书;
4. 由特殊才能带来的薪水或报酬证明;
5.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
6. 同行、政府、专业或商业组织对申请人成就和贡献的认可;
7. 其他同等的特殊才能的证明。
NIW类--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不需要美国雇主offer,不需要雇主申请劳工证
国家利益豁免可自行申请或由美国雇主提出申请,申请者的条件必须是:硕士以上的高学历人士(本科毕业有5年的专业工作经历可等同认可其具有硕士学历),或是在科学、工程、生化、环保、医学、艺术、商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通常都要求申请者具有10年的工作经历,除非申请人有非常杰出的成就(工作经历的年限不受限定),而且必须证明其才能符合美国国家利益。
美国移民局对于特殊才能(Exceptional Ability)的审查-immiknow
对于拥有特殊能力的申请人,美国移民局采用两步审查法,该审查法对EB2B类别以及符合EB2B要求的NIW申请人适用。
第一步: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符合以下六项标准中至少三项。
1、在其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过学院、大学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
2、在其专业领域内有十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这一项一般需由前任及现任雇主提供证明;
3、有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从业执照;
4、因表现出卓越能力的服务而获得薪水或其他报酬的证据。(为满足这一标准,证据必须表明申请人已获得的薪水或报酬并表明相对于在该领域工作的其他人具有非凡的能力);
5、专业协会成员的证明;
6、在所在的领域内获得认可,并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一点由同事、政府机关、专业或者商业组织提供证明。
第二步:如果申请人符合上述框架的基本要求,进入第二轮筛选。审核官员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特殊能力人才的标准。
NIW国家利益豁免的附加条件-immiknow
申请人仅符合高学历人才或拥有特殊能力人才的标准,并不足以满足NIW申请条件,申请人还需要证明以下三点:
一、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实质性价值, 并能给美国全国范围内带来重大利益
申请人不仅应提供有关该职业通常涉及的内容的详细信息,还应提供有关该人打算在该职业中具体从事的工作类型的详细信息。重大利益除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企业家精神、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领域。如果证据表明该申请人从事的领域具有广泛提高社会福利或文化或艺术丰富度的巨大潜力,或者有助于推动有价值的技术或研究领域的进步,也是符合国家利益的。
二、申请人有贡献和成就,并处于推动其领域发展的有利位置
申请人个人在该领域中,具有卓越的贡献和成就。移民局会对申请人的能力进行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评估:
1、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
2、申请人在相关的未来活动开发或在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模型或计划;
3、申请人的研究成果;
4、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三、申请人必须证明,豁免工作的承诺和劳工证要求,有益于美国国家利益
具体的考虑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对该类人群的需求比较紧急,例如涉及公共卫生或安全,都需要放弃劳工认证程序;
2、劳工证的申请会阻止雇主雇用具有超过该职业最低要求标准的独特知识或技能的人;
3、申请人所在领域有可能产生可观的收入,例如与经济振兴一致;
4、能带来潜在的就业机会。
EB-2优秀人才移民申请流程 -immiknow
一、专业人才类别(EB-2A类和EB-2B类)
1、找到合资质的美国雇主,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Job Offer of Employment);
2、美国雇主向所在州的劳工部门职业办公室提出劳工许可证申请;
3、获取美国联邦政府劳工部的批准(Alien Labor Certification);
4、雇主向美国公民事务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出移民申请;
5、收到USCIS的批准通知;
6、递送申请材料到美国签证中心(简称NVC);
7、NVC审理,继续等待排期(如有);
8、等待NVC通知;
9、体检、广领馆面试;
10、取得签证,需在6个月内到美国。
二、国家利益豁免类别
1、由申请人自己或雇主向美国公民事务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出移民申请;
2、收到USCIS的批准通知;
3、递送申请材料到美国签证中心(简称NVC);
4、NVC审理,继续等待排期(如有);
5、等待NVC通知;
6、体检、广领馆面试;
7、取得签证,需在6个月内到美国。
EB-2优秀人才移民申请办法 -immiknow
1.高学历的专业人才:雇主申请劳工证ETA-750B或者ETA-9089,并由雇主提交I-140申请。
2.国家利益豁免类别:豁免劳工证,申请人自己提交I-140申请。
EB-2优秀人才移民审理周期 -immiknow
高学历及专业人才类别(EB-2A类和EB-2B)审理周期8-9个月,NIW国家利益豁免类别审理周期9-11个月。
注:移民局会按照递交先后顺序处理申请,该审理周期范围是美国各办公室在过去六个月中完成 80%申请所花费的时间范围,该审理周期仅供参考,并不真实反映所有申请的审理周期。
EB-2优秀人才移民排期情况 -immiknow
目前大约4-5年
如果申请人当前在美国境外,只需要查看表A中EB2一栏,无需看表B。排期每月更新一次,当前最新排期可以在美国职业移民排期文章中查看。
EB-2优秀人才移民申请费用 -immiknow
I-140申请:715美元
I-140申请加急费:2805美元
庇护费:
NIW:300美元
EB-2B和EB-2C:300美元(企业员工数量不超过25人)/600美元(企业员工数量超过25人)
NVC签证费:345美元/人
指纹费:30美元/人
登陆费用:235美元/人
EB-2A和EB-2B两个类别,I-140加急审理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EB-2类别下的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加急45个工作日审理完成。
EB-2优秀人才移民材料清单 -immiknow
一、专业人才类别(EB-2A类和EB-2B类)
1. I-140表格;
2. ETA-9089表格
3. 学位证书原件、如原件为非英文证书,则同时需具备具备专业英语8级翻译资质的认证翻译件(需公证);
4. 高等教育院校出具的学位证书所属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如原件为非英文成绩单,则同时需具备具备专业英语8级翻译资质的认证翻译件(需公证);
5. 个人护照、如有多本护照需出示多本护照;
6. 英语水平成绩单或证书的原件;
7. 学校老师或教授的推荐信(必须是英文);
8. 前雇主公司的老板或上级直属领导推荐信(必须是英文);
9. 如果申请人需要携配偶、子女一同赴美生活的,需另行咨询管理人员。
二、国家利益豁免类别
1. I-140表格;
2. 学历学位证明。证明申请人的学历至少应该相当于美国承认的硕士学位;
3. 专家推荐信。由申请者领域内国家级协会或国际性协会中的杰出人员或专家出具,或者由申请者即将工作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出具,也可由申请者现在或之前所任职的公司中的高层管理人员出具;
4. 过去的成就。证明该外国人已经创造了就业,创造了出口的增长,改善了某企业的状况,或其他在经济领域的成就;
5. 申请人的研究成果曾在会议上发表的材料, 如海报, 学术会议的文章摘要,学术会议的邀请函等;
6. 由评论家,专家,其他研究人员对申请人发表过的作品作出的评论,报道或引用等;
7. 申请人收到的重印要求(Request for Reprints);
8. 曾经获得过的荣誉或奖项(包括荣获国内国外一些重大的荣誉,奖项或奖学金等);
9. 专业协会或团体的成员证明;
10. 被邀请作为学术文章的审稿人的证明;
11. 申请人的研究项目的资助情况;
12. 对为申请人写推荐信的人员的相关报纸报道;
13. 申请人简历;
14.为申请人写推荐信的所有人员情况的列表,包括姓名、职位(title)、工作单位(employer)等。
EB-2优秀人才移民随行家属 -immiknow
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分别申请E-22和E-23,等待绿卡批准期间,配偶(境内)还有资格申请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工作许可。